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2〕16号)中关于“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”的工作部署,经研究,我局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。一是对各省份新收获粮食的重金属含量、真菌毒素含量和农药残留等安全项目进行全面监测;二是对主要产粮省份新收获粮食的常规质量项目进行重点监测。计划在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采集和检验新收获粮食和油料样品1.1万份,监测品种包括小麦、稻谷、玉米、大豆和油菜籽,各地监测样品数量按产量权重进行分配。监测采样方案由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细化。样品检验采用委托检验和集中会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现将《2012年度国家级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》印发给你们。
请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所在省份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,协助做好国家级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的样品采集、传递和检验等相关工作。同时结合本省(区、市)实际和近年来的监测结果,按照国家级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计划扩大2~3倍采样量,组织制定本省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