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全面落实粮油质量安全地方负责制
各地粮食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原则和《粮食流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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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条例》赋予的监管职责,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,
将辖区内各种性质的粮油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,强化属地管
理、责任落实、全程监管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.要建立健全
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,明确机构、明确岗位、明确人
员、明确要求、明确责任,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、职能处(科、
股)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负责人的监管责任,切实将责任
层层落实到岗,到人,确保问题可倒查、责任可追究,坚决纠正
不作为或乱作为阅题.要逐级细化分解任务,堵塞监管涌洞,以
“分责,知责、履责、间责”为主要内容,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
管机制,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、有人管、有人负责的监
管格局,继续实行和健全上级粮食部门定期对下级粮食部门履责
的考核评价与通报机制.
质量安全的关键在省级,省级粮食部门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
的高度,谋划和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,认真做好本行政区
域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的规划、组织与实施工作,充分发挥在质量
安全监管机制建设、监测体系规划、监管职责的履行及突发质量
安全事故协调处置等方面的主体作用,加强对市、县级粮食部门
履责情况的督导检查,
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,各地要积极推进质量安金监管
工作重心下移,强化市、县级基层粮食部门的监管责任,使监管
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,质量安全问题切实解决在基层,
二、严格落实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